摘要

《京都议定书》进入第二承诺期以及《巴黎协定》不断变化的国际局势,使中国站在了国际气候舞台中央,清洁发展机制实施面临改革。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的项目数量最多,在相关技术转让和经济效益等方面获得巨大的利益,但存在着操作层面、法律规定不足等前提。结合国际气候谈判的走向,以及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硬性需求,中国必须从完善立法、政策倾斜、法律监管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应对清洁发展机制改革,以促进该机制的实施和全球气候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