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学以科研、教学为主要考量因素进行教师岗位分类能否达到提升教学与科研质量之目的是值得质疑的。科研与教学之间并不存在实质性的冲突,两者之间的冲突是大学教学与科研的非正常发展模式造成的,因此,科研与教学之间的冲突并不是大学教学与科研质量进一步提升的关键制约因素。大学教师按"教学-科研"分类设岗不仅无益于大学教学与科研质量的提升,同时也会制约人才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根据中国大学的发展需求,当前大学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应着力于科学"减负"和进一步扩大"学术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