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源于浙江省桐乡市的"三治融合"治理模式,通过不断的制度创新和实践,将自治、法治、德治三者有机结合形成社会治理的合力,全面创新了农村社会治理体系。但总体来说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治理体系的制度化、专业化建设相对滞后,"三治融合"的合力还未形成最佳效应。为此,要进一步强化"三治融合"治理模式中党的领导,促进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真正形成融合机制,完善各种治理方式的制度建设,扩大公众参与,夯实"三治融合"的社会基础,提升"三治融合"治理模式的治理效能,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基础和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