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仲裁案件中,分支机构签署的仲裁协议对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是否具有约束力,特别是分支机构注销后,另一方当事人是否有权根据仲裁协议,直接以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这个问题,涉及到如何理解仲裁协议的意思自治原则的问题。实务中,应当结合双方约定仲裁的本来目的,对仲裁条款进行有限度的解释,作出具体的针对性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