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前半期,长江三角洲湖泊地区物产丰饶,湖泊之利惠及渔、农、工、商等社会群体,民众对湖区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与湖泊物质循环并不冲突。湖泊出产的淡水鱼尤为大宗,能够满足基层消费和中心城市市场的需求,大量渔民和兼渔农民以捕捞野生鱼为生计。官方和民间共同对占湖行为进行控制,使得湖泊的公共水利性和湖区物产的共享机制得以维持。民众对湖泊怀有感情,政府也不利用湖泊进行牟利。然而经过20世纪50年代的湖泊农场化运动,政府以国营养鱼场为主要方式直接参与了湖泊的经济运营,湖区的生物多样性与湖区物产的共享模式在短时间内发生了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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