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企业或店铺在经营过程中,为了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常常将其店内所售商品的注册商标作为店面招牌使用,而也因此引起了大量的纠纷。本文通过一起现实案例,详细区分"商标合理使用"与"商标侵权"及商标合理使用的权利边界定,希望能给汽车后市场业内企业一定的启示及帮助。一、案情简介米其林集团总公司成立于1863年,注册登记地在法国,主要从事汽车轮胎、内胎等与橡胶生产、制造和销售有关的经营活动。2010年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米其林集团总公司注册了第136402号"michelin"和第519749号"米其林"注册商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