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论述了用电负荷分级和重要客户分级的关系,得到分级的目的相同、要求不同的结论。探讨了两种分级方式之间是否存在数值关系,提出用电负荷分级应保留,但建议取消用电负荷分级中关于用"经济损失"来划分负荷级别的条款;重要客户分级中有关电源配置的规定值得商榷,重要客户的分级更应加强管理和服务上的差异化。通过对用电负荷分级和重要要客户分级的论述,探寻两种分级的内在联系,以期得到业内专家的关注,实现科学分级,操作性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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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芜湖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