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外部董事人数大于内部董事并不是“过半数”机制的全部。人数与投票权优势仅是这一机制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要使得“过半数”机制既能解决董事会内部控制难题,又能保证董事会完全实现其功能,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该机制经过二十多年精心设计与实施,国企党的领导与董事会建设“齐头并进”已经铸就了国企治理的现代框架。公司法修订案表征我国公司治理从“股东会中心主义”转向了“董事会中心主义”。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