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际金融监管发展中,各国在制定金融体制和监管立法时,甚至国际监管规则,普遍倾向于审慎监管,强调金融机构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作用,而自2008年金融危机后,逐步重视行为监管,强调对金融机构间的交易行为的监管和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强化行为监管,无疑是弥补双峰监管理念的短板,形成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有效互补的监管框架。本文从行为监管的认识层次、模式划分和实践探索的角度,探究行为监管理念的演进、存在形式,总结了主要国家行为监管的实践经验,旨在为我国新时代下金融监管机制如何纳入行为监管机制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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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共中央党校; 国家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