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作为税务机关经常使用的一种推定送达方式,与法定其他送达方式有着显著不同,在送达实践中容易出现误用甚至滥用的情况。除了要明确公告送达的适用条件为其提供清晰指引外,还应建立公告送达审核制度和公告送达异议制度以杜绝违规公告送达。同时为进一步增强公告送达效果,税务机关应积极丰富送达手段,探索并运用"互联网+税务"模式下的新型公告送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