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日新月异。作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古建遗存、传世典籍、文书器物、传统技艺等因具有特殊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不可避免的印入人们的脑海之中。为适应新时期文物法制建设的需求,完善文物保护法律体系,加强历史、文化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同时以科技引领文物法制化事业的新发展,使得我国的文物法制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