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自然”一直是被反复论及的一个基本哲学范畴。“自然”一词的出现与使用,最早可追溯至《老子》,如其第二十五章中即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老子的哲学理论当中,他将自然尊为天地之间最高法则。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玄学渗入文人生活的每个角落,那么关于“自然”范畴的解释与应用,就理所当然地也被放在文学当中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