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政规字[2020]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了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市政府关于加装电梯工作的相关要求,决定对《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宁政规字[2016]11号)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适用本办法。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