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月19日,两部委下达《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稀土是国家严格实行生产总量控制管理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指标和超指标生产。2021年第一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84000吨、81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