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准入机制,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有关规定,对进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社会参与者制定的准入条件、准入范围、准入方式、准入程序以及退出方式等制度性规定。准入机制是构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前提条件,也是文化PPP项目特许权协议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推广文化PPP模式过程中,需要明确社会力量准入资质条件、准入范围、准入方式、准入程序等,并纳入特许权协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