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突出地强调了"实践教学",但却并未领会"实践"的真谛,与理论的游离更使"实践教学"日益显示其片面性。理论训练的缺失使得法学教育显得幼稚且浅薄,沉浸在部门法的知识化学习当中却遗忘了背后的理论元素。缺乏理论训练的法学教育无法培养学生强大的思想世界,更难以有效提升法律实践的层次和水平。这就要求法学教师必须首先训练自身的理论素养,同时加大课程设置中理论课的比重,理论训练应该体现在每一门法学课程当中。法学理论教育内在地蕴含着一种精神教育,精神的嵌入将在最高层面上提升法学教育的质量,这也是中国法治建设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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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北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