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赣府厅字[2021]35号 2021年5月17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优先保障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用地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此件主动公开)优先保障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用地的若干措施为解决农业农村发展"用地难"问题,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先保障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用地,以更大力度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现提出如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