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选择是国家治理不可缺少的行动设计和制度安排。西方国家经常发生的公共选择失灵反映出其公共选择理论与实践从假设前提、投票规则到投票过程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其中最根本的逻辑缺陷在于同质性偏好假设过于简化。通过重新界定公共选择理论的异质性偏好假设,可以发现公共物品存在另外两个重要属性——非自愿性和非中立性。基于新异质性偏好假设以及公共物品四维属性的理论框架,可以更好地诠释公共选择失灵。为了有效解决公共选择失灵,需要构建公共选择新机制,以最大限度地真实反映公众偏好,实现长期的帕累托最优和社会福利最大化。通过比对分析可以发现,中国的公共选择实践与本文构建的公共选择新机制具有很强的耦合性,体现出中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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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东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