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第16号解释”),提出了“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单项交易”,第16号解释列举的情况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预计负债,并同时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对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比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无法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均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此外,由于经营租赁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影响损益,承租人的纳税调整金额和暂时性差异金额具有一致性。鉴于此,第16号解释实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