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年来,广东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以案例实践为重要抓手推进改革,大胆探索,形成了一批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本文遴选了深圳、佛山、东莞、清远、肇庆市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飨读者,推动“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