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2022年第42号《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于2022年9月21日经交通运输部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金壮龙公安部部长王小洪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网信办主任庄荣文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