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利转贷罪作为一种侵害信贷秩序的犯罪,根据当前银行贷款业和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仍有适用的空间和必要性,提倡废止该罪在可行性和必要性上均缺乏充足理由和实证素材支撑。通过分析2012年至2018年的高利转贷罪刑事判决书可以发现,司法实践中对高利转贷犯罪的打击既体现出此类犯罪作案难度低、非法盈利空间大等特点,也反映出刑事司法还未完全适应社会控制此类犯罪的需求,银行贷款业的行政监管和刑事司法衔接还存在一定缝隙。现阶段应严格限制银行贷款对不合法高利贷资金的供给,严厉打击套取银行政策性贷款的行为,同时完善刑法与金融法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