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对公权力运行的基本要求,"钓鱼执法"作为一种不当但常用的执法手段,在执法案件中尤为滥用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既不利于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精神,也不利于精准打击违法行为。需要对其分析解读,明晰其不正当性,具体研究其内涵、源流,厘清刑事侦查中的诱惑侦查措施与其适用的不同理念,澄清行政执法人员的错误认知,予以规制执法程序,贯彻国家"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治国理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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