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对企业利润享有征税权,事实上是几乎所有企业的最大的中小股东,因此有动机对企业进行严格的税收征管,进而影响公司治理。本文以1998-2006年中国工业企业为样本,以财政"省直管县"改革为自然实验,从企业盈余管理的角度对此进行了考察。研究发现:财政"省直管县"改革能够显著抑制县辖区内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并且仅对具有征管权限的企业发挥作用;同时,当县级政府财政状况较差和税基较大时,财政"省直管县"对辖区内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抑制作用更强,表明财政"省直管县"改革能够激励县级政府加强税收征管,进而改善辖区内企业盈余质量。更进一步地,本文还发现财政"省直管县"改革能够抑制企业逃税,提升县级政府财政收入。本文的研究不仅丰富了政府行为影响公司治理方面的文献,同时也为财政"省直管县"如何缓解县级政府财政困难提供了微观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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