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国卫财务发[202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局)、中医药局:为规范中央对地方卫生健康转移支付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及国家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了《中央对地方卫生健康转移支付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