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1年2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意见稿提出:控制高耗能行业产能规模。从2021年起,不再审批焦炭(兰炭)、电石、聚氯乙烯(PVC)、合成氨(尿素)、甲醇、乙二醇、烧碱、纯碱、磷铵、黄磷、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超高功率以下石墨电极、钢铁(已进入产能置换公示阶段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铁合金、电解铝、氧化铝(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除外)、蓝宝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