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晋卫妇幼发[2021]4号各市卫生健康委,委直有关医疗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监督管理,提高筛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