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纳入政府财政的物业服务项目属于公共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参与这些项目的投标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物企”)投标业务流程如下:1.跟踪政府采购网从制度上规定对口部门或人员定期上网跟踪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并制作简报分发各相关部门。物企规模比较小的时候,可规定对接政采业务的人员和岗位,规模比较大的物企则以市场部为主要对口部门。2.选择适合投标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各相关部门必须在收到政府采购信息简报后的当天提出参与投标报价意见,对口政府采购部门或人员于第二天收集并汇总整理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向负责市场拓展的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提交报告。负责市场拓展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决定当天或第三天召开投标报价研讨会。研讨会上必须做出是否参与投标报价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