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办函[2016]8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精神,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做好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推动钢铁企业实现脱困发展有关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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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