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世纪美国卡车运输业的兴起,美国铁路运输业受到重创。1958年美国《交通法》的颁布使铁路行业开始获得联邦政府的资金援助。然而,该法“中止铁路客运”的条款却使东北部大都市区的通勤铁路业务相继中断,从而引发了“通勤危机”。危机对纽约大都市区民众的日常通勤影响最大,但纽约州政府的应对措施却无法有效化解危机。在以费城市长为首的美国主要市政领导和铁路公司共同努力下,到50年代末,寻求联邦政府援助城市公交系统的共识和动议已初步形成,为60年代联邦公交立法的通过奠定了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