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及时、高质、安全的政府数据开放需要治理念引导。以法治方式化解政府数据开放中"不愿、不敢、不公"现象,应秉承包容发展理念,建构包含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原则、避风港原则、违法归责原则、免费原则、同等开放原则的法律制度;化解"不会、不快、不优"现象,应秉承合作治理理念,建构包含自由参与原则、"三分"原则、元数据共享原则、完整性原则、一致性原则的法律制度。包容发展与合作治理理念弥补控权理念的不足,致力于提高行政任务执行力和社会需求回应力,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提升,构建全民共享格局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