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经济当前处在"三期"叠加的状态,经济现状和供给侧改革趋势决定了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增势必然难以遏制,短期内不会得到根本改善。如何处置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是当前金融系统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清收、重组、核销和转让等传统处置方式难以快速、有效地化解不良资产。不良资产证券化提供了一种新的处置方式,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有着重要意义。但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它不是解决不良资产的常规手段,只有当不良资产规模足够大的时候才可以使用,并且受限于法律法规的完善性和资本市场的成熟度。同时,不良资产的未来现金流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交易结构复杂、技术含量和投资风险较高。当前,我国虽然已经具备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条件,但在实践中,为了保证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顺利开展,在资产定价、投资主体的以及发起机构的选择等方面应当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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