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以下简称“广西”)的乡村呈现出纠纷内容和类型多样化、纠纷利益主体多元化、乡村纠纷具有乡土性的新特征,在化解纠纷的实践中仍然存在对传统管理模式的强烈依赖、多元主体行政权力边界模糊、纠纷化解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此,文章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纠纷化解建设、寻求共同利益最大公约数、完善监督保障及激励机制等应对措施,以此探索化解乡村纠纷的有效机制,提升乡村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形成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乡村善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