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8年以来我国陆续制定并颁布了系列卫生法律法规,初步建立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机制;虽然这些新法的实施并未废止诞生于二十年前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两者之间确然存在着法条竞合、内容冲突、责任混同、监管缺位等不协调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法律规范的准确性,故修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成为当务之急,特别是其关于“医疗事故”概念、预防处置与赔偿规则以及罚则等的内容和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