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大数据时代“永恒记忆”的特点,可能导致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在互联网平台高速传播,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发展,还有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的风险。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不足以应对这一困境。行使被遗忘权可以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不过该权利也存在与言论自由有冲突、主体及行使条件不明确、责任承担机制缺失等保护困境。我国构建未成年被遗忘权的可行路径应通过比例原则解决权益冲突问题,同时成立第三方数据管理机构对个人信息进行监管和保护,最终通过制定《未成年人信息保护法》、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出台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来构建我国未成年人被遗忘权的保护体系,以此缓解未成年人在大数据时代所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