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渔发[2018]15号天津、浙江、安徽、山东、广东省(市)农业、兽医、渔业厅(局、委):为进一步推动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推广江苏试点成功经验,我部决定2018年扩大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扩大试点省份:天津、浙江、安徽、山东、广东。二、试点省(市)渔业主管部门会同本省(市)兽医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开展渔业(从事水产苗种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