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应如何保护物权是民法典在编撰过程中讨论的热点话题,民法典物权编关于物权保护制度的选择和设计,与民法上的价值判断问题或立法技术问题有直接关系,应按照不同的讨论方法对不同类型的民法学问题进行讨论。基于我国既有的《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和《民法总则》确立的侵权责任制度及《物权法》确立的物权保护制度,应用侵权请求权来替代物权请求权,明确物权性民事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以此来完成对物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