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清代,刑名幕友群体空前活跃,他们虽未担任一官半职,实际上却在清代各级衙门扮演着重要角色.刑名幕友以辅佐之名行主办之事,其主要职责是辅助长官,参与司法活动,成为清代地方司法事务的真正操纵者.一些刑民幕友凭借幕后裁判者的特殊身份,游离于法律内外,擅权妄为、广结幕网、败坏司法,加剧了清代吏治腐败,影响司法公正,同时也应客观的认识到刑名幕友对清代的法律文化和地方司法实践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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