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有效约束大股东掏空行为是公司治理学术界与实践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传统的委托代理框架遵循母子公司“自上而下”的单向治理逻辑,忽视了子公司的自主性及其“自下而上”的制衡能力,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子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保护问题。尽管单向治理范式已经受到学者的质疑,但子公司通过何种方式对母公司产生制衡亟需进一步探索。文章基于前景理论的核心观点,运用2012—2017年中国上市子公司的平衡面板数据,采用多元回归方法验证了子公司管理者异质性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影响,阐释了子公司“自下而上”制衡作用的实现路径、弱化因素及其作用边界。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子公司拥有能力较强的管理团队能够显著抑制大股东掏空行为。一方面,能力较强的管理者可以为大股东带来更多的控制权共享收益,限制了其控制权私有收益的获取,另一方面,也能够更加有效地识别与监督大股东的掏空行为,进而起到对大股东“自下而上”的制衡作用。作为具有双重效应的情境变量,CEO声誉及CEO与母公司关联度在中国情境下的负面效应更为凸显,二者均会弱化管理者能力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制衡作用,即在子公司CEO声誉水平较高、子公司CEO与母公司关联度较强的情境下,子公司管理者能力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抑制作用较弱。在拓展性研究中,根据子公司股权集中度与股权制衡度进行分组,对不同股权结构下子公司管理者能力的制衡作用进行比较。结果发现,在低股权集中度与高股权制衡度的样本中,子公司管理者能力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抑制效应显著,而在高股权集中度与低股权制衡度的样本中,即在大股东拥有较多的控制权,其他股东对大股东的制衡作用较弱的情况下,子公司管理者能力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抑制作用难以显现,进一步揭示了子公司管理者能力的作用边界。经过工具变量法、分组回归、替换变量等稳健性检验与内生性处理之后,原结论依旧成立。研究结论补充和丰富了管理者能力在公司治理领域的研究,突破了传统“自上而下”单向治理理论的观点,验证了子公司“自下而上”制衡机制的可行性,为解决以大股东机会主义为特征的第二类代理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与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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