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皮革厂废水进行物理化学处理而产生的皮革厂污泥,在无氧和无氧条件下,通过控制氧气的含量,无需任何预处理即可进行焚化。焚化在好氧条件下在该温度范围内进行从300℃~1200℃下的2小时的持续时间,而在该温度范围内从400℃缺氧条件至600℃和变化的持续时间。在500好氧条件下焚化导致的Cr(III)与Cr(VI)几乎完全氧化,与CaCrO4是含有Cr(VI)的结晶相。在较高温度下,一部分Cr(VI)减少了,这主要归因于MgCr2O4的形成。在1200℃将大约30%的Cr(VI)还原为Cr(III)。在缺氧条件下焚烧可大大减少Cr(III)氧化为Cr(VI)的程度。温度和焚烧持续时间的增加导致Cr(VI)含量的增加,而没有检测到含铬的结晶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