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儿童色情业已成为一个严重侵害儿童权利的世界性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各主要国家在刑事法律中,纷纷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儿童色情制品的行为纳入刑法调整对象之外,对儿童色情制品持有行为进行刑事规制。法益保护原则一直是我国刑事立法的基本指导原理,以法益保护原则视角分析,在我国儿童色情制品持有行为犯罪化具有正当性,应通过刑事立法将儿童色情制品持有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

  • 单位
    江苏警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