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怨毒告密者难题"引发了自然法学与分析实证法学之间关于恶法是否为法的争论。富勒在其著作《法律的道德性》中提出了两组概念,即义务道德与愿望道德、内在道德与外在道德。厘清这两组概念之间的关系,进而分析"道德"是否内在于法律,为辩驳分析实证主义关于法律是"邪恶"的,以致人们不去遵守,以及创制一个溯及既往型的法律去宣示原有法律非法性的两个观点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富勒所提出的法律内在道德,对现代中国法治建设过程中立法技术、立法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改进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