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典》作为权利法,以人为目的,与人权具有深层的内在关联。平等、意思自治等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人权的核心价值与精神。通过开列民事主体的权利清单,《民法典》具化了人权内容,且人权保护的规定契合了现代社会需求,也融入了中国元素。通过划定公私权利界限,规范民事主体行为,关切特定群体权利,《民法典》彰显了人权保护的实践原理。通过赋予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满足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各项权利,为其提供更好的生存保障、更多的选择机会和更公平的发展机会,《民法典》诠释了“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人权”。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