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际法解决彼此争端是中日双方应该履行的国际义务。从理论上而言,中日钓鱼岛争端符合《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使用武力的例外情况,但鉴于中日两国的具体情况,通过武力方法解决钓鱼岛争端可行但不可取,而采用法律方法虽可取但不可行,相比之下,采用政治或外交方法既可行亦可取。中日双方应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借鉴有关国家将岛屿争端与海洋划界争端分别处理的方法,妥善解决钓鱼岛领土主权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