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办函〔2022〕2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城镇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省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研究审议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重大政策、重要文件、重点问题,部署实施城镇燃气安全工作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等:

  • 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