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杜拉斯在《情人》里写道:“才十五岁半……我想写作……我想做的就是这个,写文章,写作……我在做其他一切事情之前首先想做的就是写书,此外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做。”当我在远远大于十五岁半的年纪读到这些文字时,有惭愧,有笃定。我的十五岁半,是混沌未开、朦胧迷茫的。还不懂得思考人生、未来和意义,像是校园里准时响起的铃声,只知道上课等下课,下课盼放学。日子如一眼细细的清泉,毫无波澜地无声无息地流淌着。想着找寻一些喜欢的事,来打发一大段一大段不知所措的光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