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村民理事会“理”出民主自治样板村

作者:张逸龙; 钱健
来源:宁波通讯, 2018, (13): 27.
DOI:10.16710/j.cnki.cn33-1272/d.2018.13.008

摘要

<正>民乐村位于海曙区高桥镇最西部,是宁波市首批新村建设示范村之一。2006年,随着新村建设启动,民乐村探索成立了自治性群众组织——村民理事会,让村民直接参与村务的监督和管理。12年来,小到路灯修理、垃圾清理,大到村务公开、土地确权,村里的事都由村民说了算,民乐村成了远近闻名的"示范村、小康村",成了民主自治的样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