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皖医保发[2019] 37号各市医保局,省管县医保局,局直属单位,各省属公立医疗机构:现将《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组付费指导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11月6日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组付费指导方案(试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 5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基本医保按病种分组付费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