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重点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问题,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然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不仅包括“行政—刑事”间单项衔接,还应包括“刑事—行政”间逆向衔接。为此,2021年7月15日正式施行的新《行政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