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为国际物流运输行业开启了一个新时代,同时也给承运人带来了一些新风险。在中俄陆海联运中,两国尚无法律对新时代承运人面临的风险进行规制,大量的法律空白使得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与衍生风险无法及时化解。因此,为了能够有效应对新型风险挑战,法律规范应当根据风险的类型、成因及具体表现作出适当的调整,通过制定中俄双边条约,细化中俄陆海联运过程中的数据监管方式、平衡算法与监管、明确责任承担主体与归责方式,对中俄陆海联运中承运人风险进行法律规制。